3·15系列二丨防范营销误导 中路在行动

时间:2019-03-13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啦!今年,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组织推出了2019年“3·15”银行业和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

       活动时间:

       2019年3月11日至3月15日。

       活动口号:

     “以消费者为中心优化服务”

       活动主题:

       强化银行保险机构服务意识,规范市场秩序,注重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消费者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提升金融消费安全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中路保险告诉您,如何防范保险销售误导。

保险销售误导的表现形式

1. 夸大保险责任或者保险产品收益、虚假宣传、以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销售保险产品等欺骗行为。

2. 隐瞒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提前解除人身保险合同可能产生的损失、万能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费用扣除情况、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等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的行为。

3. 阻碍投保人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以利诱、唆使等不当引导方式,诱使投保人不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4. 对保险产品的不确定利益承诺保证收益等其他销售误导行为。

总结:消费者应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先了解产品信息,对保险产品里的条款进行详细了解,同时确认保险业务人员的销售资质;在售中积极配合做好“双录”; 在售后认真对待保险公司的回访,在犹豫期内认真考虑所购买保险产品的险种、期限、保险责任等是否符合自身需求。

中路保险销售环节服务承诺

(一)坚持诚信原则,如实履行说明与告知义务,详细解释条款和责任,说明保险责任范围和责任免除及出险后的索赔程序;

(二)合理销售,向客户销售其切实需要的保险产品,不鼓动客户盲目购买,不强行搭售客户不需要的产品;

(三)指导客户填写保险单证,并对客户提出的条款问题,作出准确说明和解释;

(四)销售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知悉的客户和标的信息严禁擅自泄露或篡改,严禁将保险消费者信息资料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交换使用。

中路保险投诉环节服务承诺

(一)通过电话、网络、门店等渠道受理客户投诉。

1.电话受理:客服专线400-900-1234,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

2.网络受理:公司官网www.zhlic.com.cn,咨询投诉页面受理。

3.门店受理:全国门店提供工作日8小时投诉受理服务。

(二)实行总经理接待日制度,向社会公布总经理接待电话、时间、地点等信息,受理客户投诉。

(三)投诉案件受理之日起5日内,向投诉人作出明确答复。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恪守“诚信担当、以人为本、守正出新、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认真践行各项服务承诺,自觉接受客户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持续提升客户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