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情服务暖人心 道路救助基金获锦旗

时间:2021-04-26

转自半岛网官微


2015年,青岛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出台了

《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从全市机动车交强险保中

按规定提取1%资金,

用于垫付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相关受害人的

部分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

在群众危难之时伸出援助之手,

促进社会和谐和公平正义。

 

  “非常感谢你们帮了我们家这么一个大忙,道路救助基金真是雪中送炭啊。”4月22日,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简称:道路救助基金)黄岛服务站迎来一位特殊的“客人”,一位受害人家属冒雨送来一面锦旗,对救助站为民排忧解难的举措和热情周到的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年3月26日上午9时许,受害人刘某被一辆电动车撞倒,致身体多处受伤,电动车肇事后逃逸,刘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治疗。3月29日,受害人家属刘先生来到道路救助基金黄岛服务站申请救助基金。救助站马林森警官了解情况后,及时与医院负责人进行沟通,为受害者开通绿色通道,让受害人及时获取救治。中路保险派驻人员董悦、卢瑜在收到申报材料后主动与受害者家属联系,并立即对费用进行审核上报,及时为受害人进行了费用垫付,让受害者在最短的时间内收到了救助款,赢得了宝贵的救治时间。受害人出院后,家属多次表示感谢,并专程送来“情暖心房 大爱无疆”锦旗。


知识链接


什么是道路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政府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什么情形可申请垫付: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注:受害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除外。


申请流程:

事故发生后,需要并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交警将通知受害人/家属——受害人或家属提出申请并准备相关材料——中路保险(运营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救助费用转入医疗机构/殡葬机构——中路保险(运营管理机构)依法向事故责任人追偿。


 申请方式:

(一)自助申请小程序



(二)网站:

https://jzjj.zhlic.com.cn:10443/

(三)服务站点


(四)中路保险客服电话:400-900-1234

 

道路救助基金运行管理服务商

  2020年10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救助原则,主动创新体制机制,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中路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简称“中路保险”)作为救助基金运行管理机构。


  中路保险参与经办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项目以来,主动融入公安队伍文化,完成与青岛市各区市交警大队事故科的业务对接和服务落地,协同交警部门共同为472名受害人垫付医疗救助资金1880.9万元,使符合垫付条件的受害人得到及时妥善救治,为近百个困难家庭解决了“因病返贫”之急,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大力支持和一致好评。



记住道路救助基金申请方法

让受害者在最短的时间内收到救助款

赢得宝贵的救治时间

这是我们每一个市民拥有的权利